一、招聘计划
(资料图)
本次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计划指标52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品德优良。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杭州市内公民办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者或具有学前教育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具有杭州市户籍,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户籍不限。
5.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资格证: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7.国(境)外毕业生应具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8.临平区公办幼儿园在职在库编外专任教师、临平区2023年第一批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拟录用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9.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请杭州市临平区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10.临平区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8月19日9:00-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多校同时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和资格审查。若报考者通过填写或提交不实信息而被资格审查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凭学校发放的资格审核通过证明参加笔试。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临平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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