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自然资源部宣布完成了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舆论的第一反应就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准备工作做完了,马上就要开始征收了。
这个问题上,其实马光远说得对,这个是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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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房产税当然需要搞清楚全国到底有多少房子,这些房子的基本情况,因为这是税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把房子的数量和基本情况搞清楚了,就一定要征房产税。
换句话说,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必要但不充分条件。
房地产税说了很多年了,但开始征收需要做很多准备工作,还要看时机是否合适。
什么叫征收房地产税的时机?就是看房地产市场的活跃程度,当然,也要看财政情况是不是需要征收。
从后一个条件来看,目前全国财政情况并不乐观,很多省区市的财政都比较紧张,像贵州已经出现了债务危机,无法继续偿还债务。如果能够征收房地产税,确实可以救急。
但另一个条件并不具备,因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情况也不乐观,也就是有些专家说的所谓调整时期,但其实并不是什么调整时期。以前说的调整,都是阶段性的调整,而现在恐怕没有人会认为房地产还会像几年前那样全国普遍性上涨了。
还有就是政策对房地产的态度问题。如果认为房价太高了,房地产交易比较活跃,需要打压一下,那么可以用各种限购措施,甚至是限价,也可以征收房地产税。
前几年确实就是这种情况,全社会都认为房价太高了,而且拖累了消费和经济,大家都认为应该采取调控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打压。
但现在的情况已经完全变了,现在不是需要打压房地产的时候,而是全国各地都希望能把房地产扶起来,继续拉动经济。
从国家层面看,也在年初重新确认了房地产行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大多数地方的打压和调控政策不但取消了,而且有些地方已经变成了积极扶持的政策,但房价依然起不来,房地产市场也仍然非常冷清。
三月份确实出现了一个小阳春,房地产市场稍有回暖,但为期很短,这个短暂的反弹实际上到四月份以后就已经结束了,并没有延续。而三四月份本来是传统的房地产黄金时期,也就是所谓的金三银四。但现在金三之后根本没有银四了。
而且,在去年经历了一波烂尾潮之后,现在保交房已经困难重重了,在目前失业率不断升高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断贷的情况,这时候如果还征房产税,那就是为渊驱鱼、推波助澜了。
就在这个背景下,开征房产税显然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
如果财政困难继续加剧,而房地产市场完全没有希望起来了,是不是有可能直接不管对房地产市场和整个宏观经济的影响,直接开征呢?
这个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但这就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了,如果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至于采用这么极端的办法的。
尤其是还有些人认为,如果征收,就要连第一套房也一律征收,那就是完全不计代价地杀鸡取卵了,后果可能是消灭了中产,但底层也得不到什么好处。
在房地产政策问题上,需要注意的是防止在其它领域一直存在的顽疾,也就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之前社会上对房地产确实之前有很多抱怨,希望能管一管,但这种管一管并不是说直接一棒子打死。而前几年的政策恰恰就变成了这种一棒子打死,整个房地产市场几乎处于冻结状态。哪里的房价稍有浮动,马上就举起棒子往下打。
这种态度是错误的,对房地产市场的态度也要稳定而且可持续,不能一直是这种状态,经济好了就打压,经济不好了就扶起来,而是要形成一套稳定而且可持续的政策,不要轻易、频繁变动,朝秦暮楚,朝三暮四。